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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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现将《汕尾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19年12月17日
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汕尾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转载网站: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转载时间:2019-12-23 转载地址:https://www.shanwei.gov.cn/swzw/gzdt/201912/17eeb40bcd7a49029284eb4ecc1b313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