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致市民朋友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0-01-29 22:31 信息来源: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内容

广大市民朋友:

  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作为面向群众企业的一线窗口服务单位,是为企业群众提供办事的实体场所,属于人群聚集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防控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又能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我们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网上办理,方便安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备人传人的可能性,飞沫、接触均可传染。政务大厅现场空间相对密闭,人流量较大。因此,建议您采用网上申报、证照快递送达的方式办理业务,尽量避免到政务大厅现场办理。目前,全市市县两级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理,其中60%以上可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您可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申报。

  2月3日(星期一)起,您可拨打办事指南中的咨询电话,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网上办理指导。各类网上申报途径及网址如下:

  1.“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尾市(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441500)"

 

  2.“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3.“粤省事”小程序、“粤商通”APP

 

  二、即办即走,减少停留

  如您必须到大厅现场办理,为减少人员交叉感染,建议您提前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排队情况或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尾市”、“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致电0660-3828030提前预约,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减少在大厅等待逗留的时间。业务办理完毕后,请您迅速离开大厅。

  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进入大厅时,请您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为大厅通风和消毒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如伴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建议您暂不进入政务大厅办理业务。离开大厅时,请您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手带出大厅,并丢弃至密封垃圾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亲爱的市民朋友们,新型冠状病毒可防可控,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您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众志成城,同舟共济,群防群控,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大家新春快乐!幸福安康!

 

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1月29日

(来源: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