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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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丰县大湖镇高位养殖场土地回填平整项目(一期)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海丰县大湖镇高位养殖场土地回填平整项目(一期)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侯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4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海丰县大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名称:海丰县大湖镇人民政府 日 期: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