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河县南部三镇(河口、上护、新田)集中供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陆河县南部三镇(河口、上护、新田)集中供水工程 招标已由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陆河发改[2020]29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位于:河口镇、上护镇、新田镇、新河工业园区,共涉及3个社区居委、34个行政村共218个自然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①、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在上护镇护二村委区域新建1座规模50000m3/d自来水厂,供水范围:新河工业园区、上护镇上护社区、护二村、大各村、护北村、护东村、护径村、护南村、鸡坑村、硁二村、硁头村、樟河村,新田镇新田社区、新田村、参城村、屯寨村、田心村、麻地村、新村村、横陇村、北山村、联新村、联安村,河口镇南部新城、河口社区、河口村、云峰村、昂塘村、河新村、高潭村、土枝村、新华村、对门村、营下村、大塘村、枫树村、北二村、北中村、西湖村共3个社区,34个行政村及相应的自然村。②、工程铺设DN300-700压力钢管2045m、DN500-700球墨铸铁管15986m、De400pe管5539m及相关配套设施。③、项目建成后总供水规模为50000m3/d,设计受益人口达20.48万人;该项目概算核定总投资为24235.31万元。 2.3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 322.26 万元; 2.4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24个月; 2.5招标范围:施工期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监理招标合同段; 2.7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债券及县级财政统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人在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投标申请人应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至 8 月 19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办事窗口向招标代理进行投标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4.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需委托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3、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4、投标企业在投标申请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管理信息相关资料的网上截图; 4.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 4.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在近五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 以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提供原件核对(身份证、资质证书及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打印的证明材料除外),申请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陆河县南部三镇(河口、上护、新田)集中供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陆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人民南路57号水务局 联 系 人: 罗方接 电 话: 0660-5515735 招标代理: 广东正盛招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 汕尾市区红海东路和顺下村属住宅楼一栋三梯四楼 联 系 人: 何晓莎 联系电话: 15013832860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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