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溪河(陆丰段)人工湿地及生态浮床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7 18:10 信息来源: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标条件

东溪河(陆丰段)人工湿地及生态浮床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陆发改投审〔2022〕113号文核准了该工程施工招标方式,项目法人为陆丰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惠州市昊昕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溪河(陆丰段)人工湿地及生态浮床工程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陆丰市星都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下游。

2.3建设规模和内容:清淤及地基与基础建设、人工湿地建设、生态浮床建设、泵房、配电室、分水井、在线监测房建设、管线安装工程、便道等配套工程建设。

2.4招标控制价:11103947.93元。

2.5招标范围:水生态系统构建、水质提升、水景优化、水生态系统修复提升水体自净效能等(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7计划工期:3个月。

2.8、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和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广东省水利厅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合格或以上。

2.9资金来源: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提供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3.5、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6、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并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7、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8、拟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9、拟任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3.10、拟任本项目的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并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3.11、拟任本项目的造价负责人1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12、拟任本项目的测量负责人1人,须具有测量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13、拟任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1人,须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上述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身份证、职称证外)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3.1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须承接过1200万元或以上的农田水利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

3.15、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为正值,须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财务状况良好)。

3.1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含网址)。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11 8 9 00 分开始,从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项目响应方登录注册-企业预注册-注册成功。

6.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惠州市昊昕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邮箱(904291325@qq.com),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2122 9 00分至10 00 分止,递交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地址: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邻里中心三楼)。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开标时间为  2022 12 2 10 00 分,开标地点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地址: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邻里中心三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手持法人证明书(如有委托,和委托书)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龙湖路产业园区邻里中心11楼

联系人:庄女士

电话:13536491399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昊昕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湖山村田屋村民小组29号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089212949         

 

 

                                               20221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