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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汕尾市公安局拟建设的汕尾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分中心)项目,已由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汕发改投审【2022】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规模:项目总体建设包含基础环境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其中基础环境部分:总建筑面积约3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及空调通风工程。信息化建设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硬件部分与软件平台建设。 招标最高限价:人民币3593772.21元; 2.2、工程建设地点:汕尾市公安局; 2.3、计划工期:总建设工期为90个日历日,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算,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中标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具有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3.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证书; 3.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的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复印件; 3.4、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申请人承担; 3.5、拟投入本项目其他管理机构人员: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复印件;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复印件; (3)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提供相关技术岗位证书; 备注: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格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不得兼职;同时应附职称证或(和)注册执业证或(和)岗位资格书、身份证、连续近3个月社保证明或退休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官网能够直接通过网址或扫码查询打印的证书信息复印件。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责任、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 家,只接受最多一家信息化建设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4)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7 、广东省外投标人(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成员一方)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8 、投标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开始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6、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3826991。 6.3、电子文件 U 盘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将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招标日程安排表》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注:如办理招标文件要求原件核查手续的,投标人还需递交《备查原件清单》一式一份(表格详见附件),材料原件经清点核实签字封存后在进入评标时一并移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评审结束后,将通知各投标人退还材料原件。 6.4、开标时间及地点: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参与开标活动。 6.5、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电子文件U盘,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U盘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6、各投标人请关注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并密切留意汕尾市疾病中心微信公众号的实时防疫信息,针对不同来源地的投标人,请严格执行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防疫要求,以免对投标人入场投标造成不便。 注:投标人员进入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需落实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疫情防控政策,各投标人可提前咨询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总咨询引导台,联系电话 0660-3828201、0660-3828202、0660-3828203,确保投标人员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及参与开标活动,如因自身原因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及参与开标活动,后果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8、招标日常安排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尾市公安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 联系人:黄文圳 电话:0660-3361663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央广场10楼1001-1002室 联系人:梁工 电话:0660-3201972 |